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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本科教学管理,本学期需要重修专业必修课的学生请在2019年3月8日(周五)之前将附件表格经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后的交长安校区院办,雁塔校区的学生统一将此表交辅导员处。凡是没有提交此表的学生学期底不予以安排重修考试。
院 办
2019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