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,根据公司专业课的实际开课情况,凡是于上学期提交重修申请获批的学生,于本周内确认修读课程的时间,根据本人情况,妥善安排好重修学习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本表一式一份由申请课程修读的学生本人填写,经修读学期任课教师、保存。本表也适用于转专业、交换学习、缓考、休学等原因,需要修读本专业课程的学生。
2、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申请,安排学生课程学习上的指导,做好学生在修的期间的课程学习。根据实际上课情况给予平时成绩。 3、学生如需取得该课程的平时成绩,必须按时上课,完成任课老师布置的作业等,待学期底参加考试后,一并获得该课程的成绩;如该课程确实与学生本人课程冲突无法平时上课,也可直接参加学期底的考试,但是成绩只以卷面成绩计;实验课程做几个实验给几个实验的成绩给出平均成绩。
4、此表提交时间2021年3月9日前,过期不予以受理。
院办
2021年3月1日